March 10, 2009

怀特散文

E. B. White鼎鼎大名,是《精灵鼠小弟》和《夏洛的网》的作者。叶沙也曾在节目中多次介绍过他的作品,散文方面其中包括《Essays of E. B. White》,这本书被上海译文拆成《这就是纽约》和《重游缅湖》出版,还有这本相对比较近期出版的《从街角数起的第二棵树》( The Second Tree from the Corner)。

我是紧接着Bill Bryson看的E. B. White的这本《从街角数起的第二棵树》的,所以下意识地会有一些比较。首先我觉得美国作家写作的首要信条似乎就是不能让一篇文章,特别是短篇的散文,看起来枯燥无聊。所以不管是怀特还是布莱森都努力使文章显得很有意思。在这一方面,布莱森做得比较刻意,于是他的文章每篇都要让人笑笑的,但是怀特就相对比较朴实。而且就像以前叶沙节目做过的《重游缅湖》一样,看着挺舒服的,到了故事的结尾却总归给人感觉心里咯噔一下。

这本书我有一半是在地铁里读的,另一半是在室内读的。我明显感觉到在地铁里读的体验很不好,而在室内读到的似乎都是好看的我喜欢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难道怀特的文章不适合在嘈杂的环境里读?这本书里面有几篇我特别喜欢,好像还有几篇是和《Essays of E.B. White》重复的。我喜欢的有《一个美国男孩的下午》、《闲话幽默》、《牧场管理》和《一头猪的死》。



从街角数起的第二棵树
The Second Tree from the Corner
[美]怀特(E. B. White)
孙仲旭(译)
9787532745869

March 8, 2009

AI8最挺Megan

今年我还是不可免俗地继续看《American Idol》。今年不仅多了一名评委,连赛制也和前两年不一样。这回是先选出36强,然后分三组每组分别进三名,剩下的选出8名进wildcard,最后直接选出12强(实际上是13强,剧透)。这个赛制还挺复杂的,而且好几个我喜欢的不幸止步,好几个我看不顺眼的竟然都没通过wildcard就进了13强。

从数量上而言,今年似乎男生比较强。每三组进三名的时候规定这三名是男生的第一名、女生的第一名和接下来不管男女票选最高的选手,而三组结果都是两男一女晋级,也就是要不是有一条性别的规定,今年进13强的男选手可能更多。13强里面只有5名是女选手,而我本届最最最喜欢的就是一名女选手,她就是Megan Joy Corkrey。实在搞不清楚那个Joy是第二个名,还是一个姓,所以还是简称Megan好了。其实说实话,前面几个阶段包括海选和好莱坞周的时候我都没怎么注意到Megan。我都在专心看某女的闹剧,然后心里不断祈祷她被淘汰但一直不如愿。一直到分组比赛的时候,Megan现场演唱了一曲《Put Your Records On》。我本来就很喜欢这首歌,加上Megan不仅把这歌唱得好听,还非常有自己的风格。她的风格简单直接率性,实在太让我喜欢了。陪着音乐,Megan还会像陀螺一样摆动身体和手臂,很搭她的唱腔和嗓音。如此完美的表演,她竟然没有直接进12强,当时真的很让我失望。不过那么厉害的选手,肯定进wildcard的呀,进了wildcard也肯定成功进13强的呀!所以我一定要支持Megan到底!


最后附上Megan的现场演唱《Put Your Records On》,另外附加缅怀一下我挺喜欢的但是被淘汰的Von Smith和Ricky Braddy,再附加诅咒一下我讨厌的却进了13强的Danny Gokey(苦情亲情牌已经被你打烂了)、Michael Sarver(Ricky Braddy的位子就是被你这个莫名其妙人气超高的胖子抢走的)和Scott MacIntyre(实在不懂你的风格)。

March 3, 2009

布莱森趣文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的作品,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国内首次引进翻译出版的《人在故乡为异客》和《失落的大陆》。前者的副标题是“二十年后返乡手记”,里面都是一些他的专栏小文章,主要说他观察英美各方面的差异;后者的副标题是“美国小城之旅”,说的是他从他的故乡出发,分别走东边和西边两个圈,沿路看到的各种各样的小城游记。

别的不说,看比尔·布莱森的第一感觉就是轻松。本来平淡的话题,看着看着就会噗哧笑出来。里面的笑点现在看来有一些已经是老梗了,让人觉得有一点点刻意,但是总体还是让我有很大愉悦感的。所以这两本书我觉得恰到好处,而且正好互补。我先看的《人在故乡为异客》一篇篇都是逗笑的短篇,看多了有点太嬉皮笑脸了,然后再看看《失落的大陆》,笑点没有那么明显刻意而都藏在千奇百怪的叙实记录里了。不过总体而言,我还是更喜欢《人在故乡为异客》,里面特别喜欢的有两篇,《数字游戏》和《演讲稿》。



人在故乡为异客──二十年后返乡手记
I'm a Stranger Here Myself: Notes on Returning to America after 20 Years Away
[美]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
夏菁(译)
9787532745968






失落的大陆──美国小城之旅

The Lost Continent: Travels in Small Town America
[美]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
温华 / 张艳蕊(译)
9787532745357

February 28, 2009

The Blind Assasin

这是一本情节相当错综复杂的书,主人公的人数却不是很多。本书一开始的时候似乎在讲四个故事,叙述者现代的生活、叙述者年少时的生活、某人隐秘的爱情故事以及一个关于盲刺客的故事。随着情节的展开,似乎每一个小细节都不能忽略,因为渐渐地这四个故事其实是在讲一个故事。

这本由Margaret Atwood写的小说名叫做《The Blind Assasin》,而《The Blind Assasin》又是组成此书的四条故事线中的一条,同时又是又是书中人物Laura出版的一部小说。如此环环相套的设计,让人很容易想到纪德的《伪币制造者》,在那本纪德的小说中同样里面也有一本叫做《伪币制造者》的小说存在。还有一点类似的就是,不管是《The Blind Assasin》还是《伪币制造者》,小说中的小说的存在总有些不那么确定。读完全书,我还不能确定到底这本小说中的《The Blind Assasin》是由谁写的。看上去明明讲的是Iris的故事,又有可能就是Laura想象出来的。而书中的其他情节,即使是由Iris第一人称叙述的,也让我觉得不那么真实。因为这些事情可能是主人公Iris自认为的真相,而未必是实际的真相。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作者才从四个方面来描述这个故事,全由读者自己来填补未知的连接,让读者像盲刺客的制造者一样,来读一个可以自己参与创作的故事。

The Blind Assasin
Margaret Atwood
9780385720847

February 22, 2009

O2STK

网络资源很丰富,有好多好东西。有的东西一看就知道很好,同时也明明很清楚自己几乎是不可能看的(比如一些科教纪实作品),但是还会忍不住下载下来。心里的独白就是自己以后肯定会看的,也不管它浪费占用了多少资源,而其最终命运总归是被束之高阁或者是哪天因为空间不够被删除了。所以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最近把《The Middleman》看完了,因为这部《The Middleman》就正好匹配上述的类型。

《The Middleman》是去年暑假由abc family推出的一部由同名漫画改编的新剧。刚放的时候我就看了第一集,觉得非常有意思,还热血沸腾地写了一篇网志特别推荐。可是这部美剧的漫画特征太明显了,对话天马行空东拉西扯,语速超快而且其中还夹杂着各式各样的稀奇古怪的生僻词汇,重点是当时没有一家翻译租做字幕。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觉得好看但是怕自己在没抓到笑点的情况下把这部剧看完是一种浪费。于是我转向了另一种浪费的途径,那就是在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再会去看的前提下,把每一集都下载了下来,放在移动硬盘里,过不多久就把这件事给忘了。

最近我想找点轻松的能逗笑又不白痴的片子看,于是又想到了这部片子,而且在网上找到了部份中文字幕和所有的英语字幕。就这样我又一集一集地把这部《The Middleman》看完了,观后感是里面的人物都好酷。生活上的烦恼不足挂齿,每个人讲话还都是妙语连珠,出现的敌人也是千奇百怪。我还学到几个Middleman式的新词,比如"phooey"还有“O2STK(Organization too secret to know)”。看似呆板的两个主角Matt Keeslar和Natalie Morales,其实演得都很好。就是可惜这部《The Middleman》仅此一季,没有下一季了。

February 17, 2009

就算你说大,我也没给别人添麻烦


续 夏目友人帐》的第六话《少女の陣》和第七话《呼んではならぬ》是两集一个故事,讲的是少女看到妖怪并被威胁的故事。(实在是很难给《夏目友人帐》做剧情总结,因为这部动画片根本不靠故事剧情发展取胜。)总之,这个故事意如既往的好看,而且出现了一个特别特别搞笑的妖怪。第六话全靠这个“小胡子”,一扫犹豫催泪的气氛,我忍不住要截图把他贴出来。

February 15, 2009

Little Dorrit

《Little Dorrit》是在去年秋天上演的又一部BBC的名著改编剧,原作是狄更斯的同名小说。说的是Dorrit一家因为贫穷和富有而己经变化的人生命运,虽然说总体的主题是比较现实比较黑暗的,但是我觉得里面有好多角色都非常可爱,我都能找到或大或小的闪光点。这一点我发觉我很难在现代的小说里找到,可能是现代小说更讲究真实、更讲究冲突与自我矛盾。我总是有倾向想要站在主人公的那一边,但是现代小说的主人公却很难让我喜欢起来。而《Little Dorrit》里面的人物即使有各自明显的缺点,但还是很可爱的。比如Little Dorrit的姐姐沉迷贵族社交但是心底深处还是处处为妹妹着想,其他配角也是都很善良都很有意思的。我最最印象深刻的当然还是Russell Tovey扮演的John Chivery,这才叫真正的深情而又纯情的大丈夫么。

另外,此剧明星客串众多。Eve Myles和Freema Agyeman,一个演智商停留在幼儿阶段的少女,一个演糊里糊涂跟人跑了的女人(Freema Agyeman所扮演的角色的这条故事线交待得有点弱,让人看得觉得怪怪的而且很匆忙)。

February 13, 2009

天才不可爱

几乎是没有情节和故事推进的小说,以前在看索尔·贝娄的《洪堡的礼物》的时候有点这个意思,在一堆故事基本骨架里面有一长段一长段很多的对于事物的看法、分析很有深度,所以我在读《洪堡的礼物》的时候在抄了好多段落做笔记。但是这本《拉维尔斯坦》首先页数就要比《洪堡的礼物》薄很多,里面的情节几乎没办法把他连续而完整地说出来,所以很佩服叶沙当初在做节目的时候还能把这本书的故事给说出来。总之,这本《拉维尔斯坦》的重点不在于故事情节,而是穿插于情节中的“哲学的生活方式”的点滴片段。

这本书的主人公拉维尔斯坦的原型就是美国学者艾伦·布卢姆(Allan Bloom),著有《The Closing of the American Mind》,似乎本身就是一个哲学家。而这本书里的人物一言一行似乎就是艾伦·布卢姆的翻版,与其说书中的内容是作者在回忆,倒不如说是在记录以艾伦·布卢姆为中心的生活状态,艾伦·布卢姆对事物的独有的看法。在我看的过程中以及看完以后的第一感觉就是:这就是拥有超群智慧的哲学家了?怎么就是这么一个一点也不懂得谦逊也不让人觉得儒雅的大俗人呢?衣服要穿好的却邋遢得要命,家用电器要用最新最好的也不讲究环保。这么一个应该是成为楷模的人物却一点也让我喜欢不起来,简直太不可爱了。我以前一直觉得,随着智商的增长和社会经验的丰富,人应该是越来越谦虚的、越来越有涵养的。但是最近我却发现好多人,好多所谓的天才或者成功人士,反而只是仗着自己的聪明或者一技之长,无限量地发展自己令人厌恶的粗俗性格。这让我本来“智商是与令人厌恶程度是成反比”的想法一下子破灭了,也让我渐渐做好心理准备去遇见那些“很聪明或者很成功的烂人”。

不过既然这本书其实不是讲故事的,那我再在这里不断强调这个天才可不可爱也实在没什么意义,因为关键不在于天才的性格怎么样,而是天才是如何厉害的。具体我也总结不来,乱七八糟的拉维尔斯坦的各种看法看了一大堆,但是没看出个系统的所以然来。所以最后还是引用叶沙在节目中的小总结吧。

第一遍看的时候:

讨厌里头所有的人,但是喜欢这本书。我喜欢听聪明人说话。他们的话语当中百分之七八十我能懂,或者我以为我懂;有一二十我完全不明白,但是懒得去查,到底那句话谁说的,前因后果怎么回事——我想算了。我更愿意跟上他,假装自己是能懂的,听他说下去说下去。我听的正津津有味呢——扑哧——这个故事说完了。

第二次阅读的时候

我觉得好像这个作者索尔·贝娄是在俯瞰以往的生活,就好像我们看自己的生活。因为虽然角度是俯瞰,但是底下是那个我很熟悉的房间,那是我的卧室、我的家、我的朋友、我的生活、我所做的事情,所以他看的很清晰。他写的时候带一点点调侃,但是这种调侃是朋友间的,是喜欢的人——就像我们再怎么样尖锐地自我批评,毕竟那是对自己,不会痛下杀手——带着那样的一种温暖在调侃。所以他写的人再丑陋还是有点亲切。

那些人我还是不喜欢,包括齐克,我也不喜欢。但是我必需承认我比不上他们,比不上的那一部份肯定是我喜欢的部份。就是,当他变成一个实在的人的时候,他大概是很讨厌的,但是他所拥有的东西,其实也不是他自己的吧,也是他学来的。我们要学他怎么学,而他肯定不教。

哲学的生活方式

像拉维尔斯坦那那样来对待自己的疾病、对待自己的最后时刻、包括他会那样与齐克谈论,这一切的一切所描绘的,我们可以简单的称之为“他们的生活”,而这种生活就是我所说的哲学的生活方式。

要解释哲学的生活方式要分几个层次。


首先,我们一般所说的哲学。那是中学里头就讲的,哲学是所有学科的总和。这是我们中国人最普遍接受的定义,但这个定义是个伪命题,是句废话。

哲学还有一个解释,就是要把它分成西方哲学(这里头有个系统)、东方哲学(就是我们中国人的古代的哲学)。这两大块又可以细分,有很多不同的流派。我们比较熟悉的大家都会讲的那些词,比如唯物主义、朴素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诸如此类。用流派来分,好像我们讲的这个东西就叫哲学。


还有人觉得不应该这样来讲流派,而是应该说哲学是人类对自身的存在、对自然认知的一种记录,是人类智慧的记录。也就是说我们不要去细分那许许多多的流派,但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我们的智慧达到的程度是不一样的。在不同的时代,我们达到的智慧的最高点的这个思想记录下来的东西就叫哲学。我们要学的就是那个记录,这也是一种说法。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多说的哲学全部都在讲文字,或者说在讲概念,总之那是一个跟我们个人无关的东西。


还有一个说法,哲学这个词是一个外文词汇,原本的意思就是“爱智慧”,哲学就是对智慧的爱。接下来就要讨论什么是智慧。智慧首先要区别于知识,智慧是人本的一种概念,而知识似乎是客观的一种概念。也就是说,其实智慧是一个对象,哲学是对这个对象做一个作用。这个作用也已经被规定了,那就是“爱”。可这个话也等于没有讲,因为这个对象是什么也讲不清,所说的爱是什么也讲不清。

最后,布卢姆的老师里尔·施特劳斯说了一句话,把所有这些讨论全部都涤荡一净。他说:“哲学是没有的。”因为我们所谓的哲学压根是没有的,所以不需要在那些层面上做任何讨论。

然而一种区别于世俗的生活方式是存在着的。有许许多多在历史上被称为哲学家、思想家的人,他们留下的很多观念、很多智慧的火花到今天还被人们反复地讨论,还激发着更多的人内心能够拥有更多通透的感觉、也可能有新的发现。而这些人他们到底想了什么、最终被文字记录下了什么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可以透过点滴文字记录或多或少地还原一下那个人当时到底是怎么过日子的、怎么跟人打交道的、他关心什么、他放弃了什么、他身边簇拥了什么、以至于他最后文字记载留下了什么,包括有些人留下了名字,居然没有一个文字留下来,这种人好像古今中外也不是少数,还是有那么几个的。有的人写下了很多很多,有的人一个字也不写下来,有的人比如我们的孔子“述而不作”,你说他写了还是没有写。这一切在讲述的就是生活方式。那些历史上留下的最聪明的人的生活方式,我们称之为哲学的生活方式。那许许多多的聪明人生活方式的点滴投影很可能可以在这本《拉维尔斯坦》当中找到。


拉维尔斯坦
[美]索尔·贝娄(Saul Bellow)

胡苏晓(译)

9787806578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