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0, 2006

由CPE的撤回想到的



经过差不多两个月的“斗争”,今天早上法国总理Villepin终于撤回了CPE的法令。这一胜利实在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比如我,虽然我很希望学生运动能这样继续,但从来没有想到政府会向学生妥协。以中国式的思路想这更是令人惊奇。

我 在想法律的意义何在,是为了更好的帮助当局控制局面,还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在中国不管有什么法律法令的颁布,首先想到的是要严格遵守和维护。似乎在中国 的法律就是神,即使有偏差,那也容不得半点质疑,首当其冲的必须遵守。可是法律到底也是一些人在特定环境下制定的呀,为什么法律的地位就要比人们真正的意 愿高呢?

想到上课有同学做exposé是做到的主题,一个是美国某州制定法律禁止堕胎,另一个是法国制定法律强制apple出售的mp3格式必须能让所有播放器识别。我说这些法律制定者都是干什么吃的呀?不顾人们的自己的心理意愿,或者市场的自由竞争现状,法律偏要插一脚。

在 中国,好像如果犯了什么法就似乎成了十恶不赦的恶人了。我问,法律算什么呀?还不是一些人制定”的条例么,这些条例肯定不能被称为“完全健全”吧。每个人 有自己的道德行为准则,如果自己的道德行为准则和法律有了冲突,难道要牺牲自己的准则而在法律之下苟且保全吗?依法治国,我觉得还是以德治国更和我口味 吧。

No comments: